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
1997年今先后被确定为“福建省农村示范小学”、“福建省青少年道德建设研究实验学校”、“芗城区文明单位”、漳州市“绿色校园”、芗城区“平安校园”、芗城区“教育工作单位”、“漳州市小学校本教研基地校”、“漳州市教学常规管理校”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、漳州市批教育质量信得过单位等。